新华网科技频道8月30日消息(新华网 齐良培)苹果三星专利案告一段落,双方在1年多的专利大战中本来互有胜负,处于劣势的三星也曾在英国、荷兰、澳大利亚以及自己的老家韩国进行了反击并取得一定的胜利。但25日美国上诉法院的判决则让苹果完胜三星,苹果的所有请求都得到批准,而三星所有针对苹果专利的反击都被驳回。
三星现在已经是全球500强中排名20位的大公司,10亿美元的罚款只是其手机业务一个月的利润。但它的遭遇可以说是后发国家企业的一个典型案例,足以引起人们的深思。
后来者做大了,就会被盯上
三星公司从六七十年代就涉足电器行业,到八十年代初步拥有研发能力,到九十年代随着电子行业的迅猛发展,三星也不断推出新的电子产品,在CPU、存储器及LCD屏幕上开始拥有相当的优势,然后也开始加强生产自有品牌的产品,如手机、电脑等。但代工一直是三星在电子方面非常重要的一块业务。
在IPhone、IPad等苹果产品中,CPU、内存及显示屏都由三星生产,一度在苹果产品的全部成本中占到近三分之一的份额。也正是得益于苹果的巨额订单,三星在半导体领域突飞猛进,目前已成为世界第四大半导体厂商。苹果本身并无任何硬件生产能力,但由于控制了产品链的上游,把握着设计、软件、品牌及市场,完全居于优势地位,利润的大头仍然由苹果取得,从而在今年成为全球有史以来市值最大的公司,全世界目前所有公司的市值加起来也不过是77个苹果而已。
苹果素有“苹果教”的称呼,虽是戏称,却也是实情。自从前CEO乔布斯复出以来,它的产品从设计到功能都独步业界,而它的用户也有极高的忠诚度,唯乔布斯是从,新产品一出就买。IPhone在5年间连推5版,销售还一路走高,就是明证。在这方面,苹果是老板,三星只是打工的。虽然生产了IPhone最核心的部件,却也只能眼看着苹果拿走高达51%的毛利,甚至在IPad推出时,把价格压低到让其他生产厂家完全没有竞争能力的地步(同时仍然保持着30%的毛利)。
很难想像有如此完善产品链的三星,会甘心居于人后。2009年10月,三星就是第一批推出安卓手机的公司,其后不断推出新品,目前早已经是全世界最大的手机生产商,智能手机出货量也已经超过苹果,同时也是目前除苹果外唯一大规模盈利的手机公司。因此,它被苹果盯上一点也不奇怪。
随着三星自己品牌的智能手机在市场上走红,苹果从去年开始坐不住了。但智能手机的设计、功能等方面都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再有重大突破很难,也就难以从这两大“硬招”上打败对手。所以从去年4月起,苹果祭起了专利大旗,开始对对手发动“核打击”。
在三星之前,智能手机领域除苹果外来自台湾地区的HTC风头很劲。所以早在去年,苹果就已经发动打击并在去年12月取得胜利,让HTC多款手机在美国市场禁售,后果就是HTC的业绩一路下滑,至今毫无起色。
专利“核打击”,无人可以经受
说专利官司是“核打击”,是因为专利的“个头”可能很小,但一旦打击起效,就能让对手直接跌倒,巨额罚款是小事,直接禁售相关产品才是真正的绝招。大公司也许不至于就此失败,但小公司大概只能关门了事。
让我们来看一下此次美国法院认可的苹果专利技术:外观设计,就是所谓的“圆角矩形”;多点触控屏上单指滑动、两指捏合缩放;图标摆放位置的设计;操作上的反弹,即页面滚动到头时自然地反弹一下;诸如此类,甚至包括一项包装盒的设计专利。这就是以技术和设计见长的苹果公司提出的指控内容,可以看到,它们有多么的琐碎。除了页面到底反弹这个设计之外,也没有哪一项体现了创新。而针对这些专利,三星公司都提出了相应的反驳,甚至提出了很多技术先例(Prior Art,即出现在专利之前的同样的技术,如被承认,则专利会被宣布无效),但它们全部被法庭拒绝了。
这就是美国专利制度的现状。或者我们也可以说,这是美国的一项国策——知识产权是美国的重大利益所在。在专利方面,他们有非常明确的“亲专利”政策,倾向于保护专利权人,降低专利保护条件,扩大专利保护范围,以此来让美国在国际竞争中拥有自己设定的优势。而在工业化和现代化道路上奋起直追的其他各国,包括同在美国体系下的韩国,在这方面都只有低头认输的份:韩国法院对同一案件的判决结果是,两家公司互有侵权,而禁售的苹果产品也都不是最新产品。
知识产权,美国的新武器
美国在工业化上也曾经是一个后来者,也曾经是穷乡僻壤的殖民地,也曾经大量抄袭先进国家如英法等国的知识产权。但它自己的专利制度也确实在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鼓励了创新,促进了发展。但当它自己的工业化完成,创新遇到了瓶颈时,同一个制度就成为打击后来者的武器,甚至成为一些无赖的致富手段。它们甚至有一个专门的名字,叫“专利蟑螂”。
现在美国发展乏力,创新也不是天天都有,收知识产权税就成为一个国策,每每出现在美国的谈判桌上。三星不过是最新的一个牺牲品罢了。但就在几个月前,美国一位法官还撤销了苹果起诉摩托罗拉的专利官司,理由是苹果不能证明这些专利侵权带来了损失,而且“禁售令的代价与带来的社会公益损失不相称”。虽然摩托罗拉现在的市场份额比三星要小,但也不免让人想到,这两家都是美国公司,让他们互相打起来损害的是美国的“社会公益”。到了三星,社会公益就不再是主要考虑了。
同一位法官,在发表上述判决时,也提到了美国的专利制度已经“失去了功能”。这其实是很多人的看法,即它已经不能起到促进创新的作用了。这是美国专利制度长期以来的一个问题。美国布兰迪斯大学教授亚当•杰夫和哈佛商学院教授乔希•勒纳讨论当前美国专利制度的专著《创新及其不满——专利体系对创新与进步的危害及对策》一书中,也提到,美国的专利制度已经成为“沙子”,阻碍了创新车轮的前行。
但现在看来,这一片专利的“沙滩”也许已经成为美国的新核武,当三星这样的公司陷进去时,法庭会毫不犹豫地按下核武按钮。就是各家美国公司,现在也是深受专利制度之害,很害怕这种案子落到自己头上,所以当柯达公司破产时,它拥有的专利仍然卖了不少钱。买下专利的公司未必会把这些专利用在产品上,但用来防身还是很必要的。又比如美国专利局授予了许多有关人类基因的专利,从而让相关疾病的研究陷入困境,实际上也会影响到美国自己的发展。
当然,在少数其他国家厂商拥有先发优势的舞台上,苹果也曾跌倒过,比如它就曾给诺基亚交过不菲的版权费。但是美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优势还是非常明显的,在很长时间里,美国公司申请的专利数量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地方专利数量总和一倍。所以,虽然安卓的基础是Linux操作系统和Java语言,但微软竟然也能从任何一台安卓智能手机上收取每台5~10美元的专利费。
典型实例,提醒我们防范
三星的例子非常典型,一个后发国家的企业,努力工作、创新,挣到了钱,终于同先进国家的企业站到了同一个舞台上,然后就遭到这种“软实力”的攻击。在这方面,哪个国家也没有美国更“先进”,更有攻击力。美国人给自己的知识产权所施加的过度保护,早已让它从防御性的工具变成了“攻击性核武器”。10亿美元外加很可能施加的美国市场禁售令,绝对是一件可怕的“核武器”,毕竟罚款可以交,市场却输不起。正如HTC这家领先的智能手机生产商,它被苹果打击并且一蹶不振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可以用来对抗的专利武器。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苹果和三星在欧盟法院的诉讼,就互有胜负,三星的平板电脑仅在德国限售,而在英国,苹果甚至要登报向三星道歉。
三星现在仍然在代工生产苹果的产品,并且它80%以上的订单来自苹果,这是它没有办法的事。因为苹果仍然有其他的选择,并且它已经在考查其他生产厂商。这也是产业链上游地位的巨大优势。
我国的企业当然也是后来者,但已经有像华为这样的公司走到了世界舞台上,而华为已经经受了同样的对待。今后,随着更多的中国企业发展起来、走出去,也很可能会有更多的同样遭遇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现在正要或准备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在这方面也应该未雨绸缪,准备一些专利技术,至少用来防身是很好的。国家也要在司法方面做好准备,应对这方面的国际挑战,给我国公司提供更好的支持与保护。而最重要的,还是自身要做大做强,力争站到产业链上端,拥有自己的发言权。